
贺伊博先生自2010年起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,担任复审员/PCT审查员/发明专利实审审查员/实用新型初审审查员。自2019年2月起,加入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。
职称资格
高级知识产权师
执业领域
专利、商业秘密、商标、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。尤其擅长生物医药、化工材料等技术领域专利、商业秘密、技术合同;以及药品注册和集中采购合规审查等。
专业经验
1、代理海鹤药业公司与中外制药公司“艾地骨化醇软胶囊”药品专利链接诉讼首案,此案被评为“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”、入选“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”等。
2、代理人福药业公司与普渡制药公司“盐酸羟考酮缓释片”药品专利链接行政裁决首案,确认人福药业公司的技术方案未落入登记专利的保护范围。
3、代理中华公司等与王龙公司等“香兰素”技术秘密侵权案,此案被评为“人民法院2021年十大案件”,同时入选“中国法院2021年10大知识产权案件”等。
4、代理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与隆德贝克公司“沃替西汀”专利侵权案,通过不侵权抗辩迫使对方撤诉。
5、代理江苏利思德公司与科莱恩(德国)公司“二乙基次膦酸铝阻燃剂”专利侵权/行政裁决系列案件,最终迫使对方撤诉/撤销行政裁决请求。
6、代理人福药业公司请求宣告普渡制药公司“盐酸羟考酮缓释片”系列发明专利无效案,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。
7、代理利思德公司请求宣告科莱恩(德国)公司“二乙基次膦酸铝阻燃剂”系列发明专利无效案,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/部分无效。
8、代理上海凯赛公司应对山东归源公司请求宣告发明专利无效案,成功维持涉案专利有效。
9、代理爱美客公司应对隋某请求宣告发明专利无效案,成功维持涉案专利有效。
10、担任多家生物医药化工企业(如住友药业、苏州亿腾、北京科信必成、维康平生、宁聚生物、江苏利思德)的知识产权顾问。
11、服务多家生物医药化工主体(如建昌帮药业、金宇保灵、阜外医院、深圳赫兹、苏州嘉树、江苏利思德)的技术转让咨询。
12、主办某1类小分子新冠药物的FTO检索分析和相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检索分析项目。
13、主办某GIP和GLP?1双激动多肽药物的FTO检索分析和相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检索分析项目。
14、主办某菌株+OMV蛋白多价联合流脑疫苗的FTO检索分析和主题检索项目。
15、主办某单抗药物注射器的FTO检索分析项目。
16、主办某激素类药物BD过程中商业秘密风险评估项目。
17、主办某脂肪体技术专利布局项目,并已申请近十件发明专利。
18、在国知局任职期间,任实质审查员、专利复审审查员、PCT审查员、实用新型初审审查员,具备合议组组长资格。主审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。
社会职务
世界中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委员会理事
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企业合规师
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
北京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
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(202309-202608)
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
北京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
中国人民大学/知识产权法/在职法律硕士
北京协和医学院/药理学/理学硕士
中国海洋大学/生物技术(国家生命科学与人才培养基地)/理学学士